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一、民间借贷是什么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二、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三、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首先,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再者,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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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嘉祥县位于山东省济宁市西部,东经116°06′~116°27′,北纬35°11′~35°38′属黄河冲积平原。东西宽22公里南北长47.5公里,总面积971.6平方公里。东临宁任城区,南接金乡县,西靠菏泽市的巨野和郓城县,北依梁山县,东北隔梁济运河与汶上县相望。嘉祥县历史悠久,人杰地灵。相传春秋时期鲁哀公西取狩猎,获一麒麟,此地取嘉美祥瑞之意,而得”嘉祥”之名,公元1147年置县。考古发现境内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活动。春秋战国时期,农耕发展,文化繁荣,成为鲁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区。嘉祥历代人才辈出,是古代四大圣贤(孔子、孟子、曾子、颜子)之一曾子的故里。曾子师从孔子,孔子之孙子思师从曾子,孟子师从子思。曾子上承孔子道统,下开思孟学派,是孔子学说的主要继承人和传播者,是继孔子之后著名的教育家、思想家,在中国主流传统文化儒学中,有着十分突出的地位。孔子弟子七十二贤中中,曾点、曾参、申雍、冉求、冉枨六位为嘉祥籍,曾子弟子历史名人乐正子春、公明仪、公明宣、沈犹行、阳明夫、子襄等也是嘉祥人。东汉以信著称的庐江大守范式,东晋号称”兖州八伯”之一的太尉郗鉴、北宋有著名文学家王禹称和苏门四学士之一的晁补之、元朝刚正不阿的吏部尚书曹元用、明朝为政清廉的太仆寺少卿黄嘉宾和执政严明的兵部侍郎高斗光均为嘉祥籍。